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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

    发布日期:2013-03-20 阅读:2650
  • 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,是经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同意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。由区政府授权,主要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的融资、投资、建设、管理、经营等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  一、报考条件
    1热爱城乡建设事业,品行良好,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;
    2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工作经验丰富、业绩突出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(或相应从业资格证书)的,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    3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、资格等条件,并具有相应岗位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(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);
    4、身体健康。
    二、招聘计划
    招聘工作人员10名(详见附件1)。
    三、报名与资格审查
    (一)报名
   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、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    报名时间:2013年3月25日8:30—3月30日17:00。
    查询和缴费时间:2013年3月26日8:30—3月31日17:00。
    报名网址:www.dgld.gov.cn(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)。
    咨询电话:0633-8250019、0633-3663333。
    1、网上报名。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,进入网上报名系统,如实填写、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。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,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。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,不能更改。应聘人员不能用新、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,扰乱报名秩序的,一经查实,取消本次报名资格。
    2、网上初审。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,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,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。
    3、网上缴费。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,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,进行网上缴费,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,视为放弃资格。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。缴费成功后,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《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》,并于2013年4月1日8:30—17:00登录该网站下载、打印笔试准考证。
    (二)资格审查
   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,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。
   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,须到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兴海路50-1号)一楼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,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、《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》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。相关证明材料包括: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及有关可以证明个人能力以及各岗位要求的材料(职称资格证、荣誉证书、工作经验证明等),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,除以上材料外,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。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   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发放面试通知单,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,取消本次应聘资格,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。
    四、考试内容和方法
    1、笔试。    
    笔试内容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确定,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实务及相关理论知识。考试采取闭卷方式,满分为100分,时间120分钟。
   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3日(星期三)上午9:00-11:00。    
    笔试结束后,根据成绩,依招聘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。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,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。
    2、面试。
   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,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、综合分析、语言表达、沟通应变、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,实行百分制。 
    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    3、考察。 
      面试结束后,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的考察,考察分数满分为100分。 
    考察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50%的,考察成绩占10%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察成绩、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
    五、体检和公示
    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,如总成绩相同,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。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。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,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,可依次等额递补。
    六、聘用
    经考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经3天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聘用人员,试用期6个月。试用合格者,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在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人事代理,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实行岗位工资管理,试用期工资每月2600元,期满合格正式聘用的工资参照同行业工资水平和业务绩效确定
    附:1、《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》   
           2、《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        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二○一三年三月二十日
     
     
    附件1.doc
    文件类型: .doc a539cffddad20999421fafd83f878e94.doc (35.50 KB)

     

    附件2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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